期刊介绍
期刊导读
- 06/13兰州托老所“将心比心”护理:老有所依传承孝
- 06/13中国东兴与越南芒街就“数字边贸”和疫情防控
- 06/13发货到签收仅8小时,天舟二号这样送“快递”
- 06/13绝美剪影,这是属于军人的别样“浪漫”
- 06/10379处!打卡上海红色文化资源,《上海红色文化
政治趋迎与学术为用黄文山历史观的文化学阐释(2)
二、“文化”视野下的历史法则论
在黄文山不多的史学著述中,有几篇史论至为重要。1930年5月,黄文山在东南社会学会(后为中国社会学会)主编的《社会学刊》上,发表《史则研究发端》,论述了自己对于历史法则的认识。1934年又在中山文化教育馆主编的《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》的创刊号上,发表《民生史观论究》,围绕孙中山的民生史观和陈立夫的“唯生论”进行了阐述。1935年,黄文山以《民生史观论究》的内容为主体,将《史则研究发端》的一部分作为补充,并补写了《史的唯生论的方法论》一章,撰成《唯生论的历史观》一书,由南京正中书局出版。1937年初,黄文山又在自己于广州主办的《更生评论》上发表《历史科学与民生史观》。作为一名“文化学”的倡导者,黄文山充分运用和援接他的学术背景和知识,来论述其“史则”和“史观”。
黄文山从“文化”视角来看待“历史”。黄文山认为,“文化是人类为生存的需求,在交互作用中,根据某种物质环境,由动作、思想、和创造产生出来的伟大的社会丛体。”⑥黄文山:《文化学建筑线》,《新社会科学季刊》第1 卷第2 期,1934年8月,第1 页。而历史则是“人类庚续的活动,构成社会在空间和时间的发展,而这种发展的形相、历程、与变象,同时也就是史家摹述和说明的对象。”⑦黄文山:《民生史观论究》,《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》,第1卷第1 号,1934年8月,第22 页。这两个概念之间,许多的元素是共同的,研究的任务也是一致的,“史学的任务,从新史的观点看,可分三种:(一)把过去的文化,整理一番,还它一个本来的面目﹔(二)迹寻当代文化与社会制度之由来与生长﹔(三)对于社会变迁,作概括的研究和说明,如果可能,更要形成社会的因果法则。”①黄文山:《史则研究发端》,《社会学刊》第1 卷第3期,1930年5月,第2、13、33、38、40 页(文页)。
黄文山对于历史的法则的认识,也是与对文化法则的认识相一致的。首先,黄文山认为,和文化法则一样,“史则”是“必有”的。各时期、各社会或各地方的文化质素和丛体,在类似的情形下,有类似的所在,这便证明文化现象中有一致的法则存在,研究文化法则,为“文化学”的主要任务之一。②黄文山:《文化法则论究》,《社会学刊》第4 卷第4期,1935年,第2、28、26-27 页(文页)。同样,历史学的目的,就是揭示历史的法则。此前关于历史法则问题,有过几种影响较大的观点。梁启超1922年底在南京演讲《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》时,认为“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,当然不能又认它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”,所以历史现象只能说是“互缘”,不能说是“因果”。当然,梁氏也承认历史里也不是一点因果律都没有,文化总量中有“文化种”和“文化果”两大部分,“文化种”不受因果律支配,而“文化果”与自然系的事物同类,还是可以进入到因果律的领域。③梁启超:《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》,《梁任公学术讲演集》(第三辑),商务印书馆,1923年,第136-139 页。黄文山反对“历史的偶然”说,指出“一切史迹,由至微以至至巨,由至隐以至至显,都不是偶然的,都由种种原因所支配,而为原因之必然的结果。社会的变迁,受自然法则之支配,正如宇宙一切东西一样,故社会科学如果要脱离玄学的阶段,必先打破偶然或适然的观念。”④黄文山:《史则研究发端》,《社会学刊》第1 卷第3期,1930年5月,第2、13、33、38、40 页(文页)。他强调,研究社会变迁的公例和历程,是史学的最高目的,也是社会科学的共同目的。“今日我们所谓理论社会学、文化人类学、文化学等种种新兴科学,名目虽然不同,实际却还是侧重历史法则或社会法则的发见或建立。”⑤黄文山:《历史科学与民生史观》,《更生评论》第1 卷第2号,1937年2月,第8 页。
其次,黄文山认为,历史的法则不仅“必有”,而且是可以说明的。历史是人类的活动,这种人类的活动能否如自然科学一样,存在自然的法则呢?历史学、心理学、伦理学和其他社会研究,是不是也需要和天文学、物理学、生物学一样,探寻自然的法则呢?黄文山从当时科学发展的趋势,作了肯定的断言。他指出,“自然是法则的领域”,而“人类无论是物理的、心理的、个人的、集合的,乃自然的一部分”,因而必然从逻辑上得出“人类的活动之产生,无论是历史的、当代的、个人的、集合的,都不能离开自然的法则”的结论。⑥黄文山:《史则研究发端》,《社会学刊》第1 卷第3期,1930年5月,第2、13、33、38、40 页(文页)。这一点,与黄文山对文化法则的态度也是一致的。黄文山虽然认为,文化的法则毕竟不能达到自然法则的程度,但相信对于文化法则的认识可以进入逼近自然法则的、可应用的、可控制的阶段:“我们相信文化法则的寻索运动之将来,将必然地由问错的阶段进到应用知识的阶段,亦即由经验的阶段到达控制的实验的阶段。”⑦黄文山:《文化法则论究》,《社会学刊》第4 卷第4期,1935年,第2、28、26-27 页(文页)。
文章来源:《文化学刊》 网址: http://www.whxkzzs.cn/qikandaodu/2021/0629/760.html
上一篇:周有光先生的文化精神之光文化老人周有光岁华
下一篇:生命的感染力